星期三, 4月 30, 2014

勁想要! 盡快令我們的德輔道中轉變成綠化區吧 :)

Danny Cheng"Yeh,很好的建議,將來我們可以偷快地騎單車上班了!德輔道中必須盡快轉變; 而巴士公司可否也開始使用混合動力(hybrid)車輛?! 香港應盡快作出改變,才可有效地提升國際城市地位!"

將馬路、公路變身綠化區,在世界大城市已經不是新鮮事,但在香港這個以車為本的城市,仍然是聞所未聞。周一,香港規劃師學會提出一個令人耳目一新的計劃,他們建議將德輔道中摩利臣街至畢打街一段變身成為電車及行人專用區,以改善中環的空氣質素及環境。



整個計劃希望分兩階段進行,首階段先在上環一邊實施,而且仍然保留巴士線,只是將摩利臣街至禧利街一段德輔道中西行線、摩利臣街至急庇利街一段德輔道中東行線變成電車及行人專用,而禧利街至永和街一段西行線及急庇利街至林士街東行線則是巴士、電車及行人專用,而且所有南北貫穿德輔道中的街道並不受影響,這階段對現行車流的影響微乎其微,實在可以馬上實行。

至於第二階段,由於將涉及較大範圍的車道改行,更好的時機將會是中環灣仔繞道、港鐵西環線、南港島線及沙中線紛紛落成,加上巴士重組等,到時可以重新規劃並更容易做好分流。



建議一出,根據我們非科學的網上統計,不少市民都持正面態度,但有趣的是,一些人卻悲觀地認為不可能:「支持!但不認為可以做到。」「好是好,但行唔行得通呢?」

而一些傳統媒體更是慣性的開動「以車為本」的思維,訪問的士、司機、運貨人士,「反映的意見」就是「不方便」、「影響生意」,卻無視現實是德輔道中大部分路段根本是禁區,二十四小時不准上落貨/客;而所謂車行較快更是笑話,因為該路段平日辦公時間往往擠塞非常。(如果從上環到中環開會,我們會選擇步行/單車,既環保又快捷!)

更重要的是,這些報道仍然視馬路屬於車輛、貨運,卻忘記了行人也有公平使用道路的權利。行人正正是集中在德輔道中東段,城大的統計發現該處平均每小時大約有 4000 到 8000 人的流量,卻偏偏是污染狀況最嚴重的街區。

行人直接曝露於路邊廢氣中,除了現在較為人熟悉的懸浮粒子 PM2.5 外,柴油中的黑炭顆粒物及揮發性物質造的超細顆粒物,同樣嚴重影響人體健康。如果減少直接接觸,只是簡單地將車流轉移到干諾道中,便可以有效改善中環區的空氣質素,有利公眾健康。

規劃師學會在記者會上被問及計劃最大的挑戰是甚麼,他們的答案不是技術,而是人心。請以新的視覺看這個方案 - 如果你還要問:「吓,咁點落貨」、「冇車好唔方便喎」,請老實地想一想,你希望每日在巴士上呆塞,還是用更短的時間,有廣闊的路可以舒暢步行;請老實地面對,在中環行路快過搭車的常識。


Source: 主場新聞


星期一, 4月 07, 2014

馬路上踩單車的三種模式,建議用「車輛模式」

Danny Cheng: "絕對應使用車輛模式; 而如果停紅綠燈,應停在所有車的前方,讓其他車輛清楚看到單車"



馬路上踩單車的三種模式
在馬路上騎行大致可分類為三種模式:「行人模式」(pedestrian style),「靠邊模式」(hugging-the-kerb style),「車輛模式」(vehicular style);第一種模式「行人模式」就是不行馬路,即使行馬路也無視交通規則;第二種「靠邊模式」就是在馬路踩但卻儘量貼近馬路邊,基本上避開成為路上車流的一部分,讓出行車線給其他車輛。

建議用「車輛模式」
在大部分情況下,建議以第三種方式騎單車,即車輛模式(vehicular style, 也可稱為bicycle driving, vehicular cycling),簡單來說是把單車作為和其他車輛一樣的方式行駛並跟隨道路上共通的法則及語言;

原因一. 這是較安全的做法;因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用同一套道路規則及道路語言,大家知道如何配合;另外,路邊的危險也較多,例如溝渠,突然打開的車門,忽然有行人踏出馬路等…避開路邊能減少這類危險。

原因二. 這是完全配合法例的做法;如果單車人仕沒有充分行駛路權,例如縮在馬路邊行駛,萬一有汽車巴士等埋站上落客或者在同一行車線超越時發生意外,法庭及警方未必會同情主動讓出行車線路權的單車人仕,單車人仕自然吃虧。

近來運輸署的宣傳片(例如李慧詩那個)也說單車和其他車輛有同等路權,而按多方車友的經驗,現時警方交通部也不會就單車佔用慢線有任何質疑。而道路安全議會也已經於2012年3月出版的刊物更新了騎單車的建議,並且已經上載於運輸署網頁:(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en/content_4552/web_221201433_leaflet_a.pdf)「在狹窄的行車(線)道(相信這包括香港大部分的行車(線)道,因為香港大部分的行車(線)道也是狹窄得不足夠讓單車及其他車輛安全並排行駛的)或轉彎時,宜駛在行車(線)道的中央以策安全」

車輛模式(vehicular style)的其中一個具體實施,就是在行車線的中間行駛佔用行車線,原因之一是要讓其他車輛清楚看到單車,原因之二是鼓勵其他較快的車輛使用另一行車線超越單車,以保持安全距離,可以看這影片「在行車線的哪一處踏單車才安全?(2分鐘版)」(http://youtu.be/w3RXZm7539A)就會清楚。

法庭會同意單車駛在行車線中間嗎?
如果被其他汽車危及安全,是絕對應該交由警方跟進。不要自我以為忍氣吞聲或者放人一馬就無事,今次自己無受傷,下次可能是另一位車友的生命受害,為道路安全一定要盡公民責任交警方跟進。

在此讓大家參考以下的案例:
片段中的巴士司機已經被定罪不小心駕駛,被扣分並罰款。原因是他入侵了單車的行車線,判決書中定罪原因是:「被告轉線時未有足夠安全考慮給單車使用者,單車使用者作為一個道路使用者,當時在左一線有使用的優先權,事件中可以看到切線太急,而導致單車使用者感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被迫收慢及扭軚,所以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
留意判詞中肯定了騎單車人士作為一個道路使用者,在所佔用的行車線有使用的優先權,所以鼓勵大家車友為大家安全要佔用行車線。

佔用行車線會阻慢交通?
可能有單車友及其他人士認為單車佔用行車線會阻慢交通,其實在大部分情形下,反而是其他汽車擠塞阻慢了單車!而真正阻礙交通的是其他車輛、工程、欠佳的道路設計及交通燈(有關這方面的討論請看:http://hkcyclingalliance.org/are-bicycles-slowing-down-traffic),當然,如果真的是有長長車龍跟在後面,還是互相禮讓,安全情形下停靠在一邊先讓後車經過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