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8月 06, 2010

官斥一仔鄧智兆 有乜特權


atnext: "鄧智兆是警隊一哥鄧竟成的幼子,人稱「一仔」。他於 07年完成警校課程,獲代表全級最佳成績的施禮榮盾、全班最佳成績的榮譽警棍,及全班最佳學科成績的優異證書,以「三冠王」姿態畢業。他隨即被派駐上水警署巡邏小隊,任職見習督察,曾調查粉嶺狗場印尼女傭殘殺案及粉嶺流水響乾屍案。

鄧智兆 07年完成警校課程

現年 26歲的鄧智兆,身形魁梧,中學就讀喇沙書院,亦是運動健將。 06年獲取理工大學的產品工程兼市場學(榮譽)工學士學位後,即投考警隊。 07年 4月進入警察學校受訓,同年 12月畢業。

他出道後表現優秀,態度良好,深獲前輩及同袍讚賞。惟於本案中,鄧智兆的辦案手法引起事主一家不滿,更邀得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到警察總部請願,批評他嚴重失職。此外,首被告黃瑞清於庭外向友人謂:「如果單案唔係一哥個仔查,就唔會有記者嚟聽啦。」

不滿未準時到庭候命 令聆訊中斷官斥 一哥之子:有乜特權

昨日中午 12時 45分,距離午飯休庭時間尚餘 15分鐘,控方欲傳召有份調查本案的鄧智兆督察作供,卻發覺他原來未到庭等候。署任暫委裁判官余焯文即時語帶不滿地謂:「佢有乜嘢特權可以唔準時嚟?」主控官解釋,鄧智兆正在附近的上水警署候命,步程約需五分鐘,建議法庭稍為押後聆訊,惟裁判官堅持要他立即出庭解釋。

約五分鐘後,西裝筆挺的鄧智兆抵達法庭。開庭後,他向裁判官解釋自己正在放大假。由於上級指有案件需與他商討,遂要他返回駐守的上水警署。他又謂:「控方律師叫我 stand by(候命),咁啱差館有嘢做,我咪返去囉。」

庭上四度向裁判官道歉

鄧智兆承認上周已收到案件主管的出席法庭通知書,得知本周三早上起須到庭等候。他四度向裁判官道歉,既說「唔好意思」,又說「對唔住,我冇嚟到」。
裁判官聽過他的解釋後,仍怒氣未消說:「你冇準時到,要法庭停止聆訊。如果係有法庭傳票畀你,咁就係好嚴重嘅事。」惟裁判官指不知警方通知書的實質效力,故不再追究,「但希望你明白,法庭唔係你嚟就嚟,唔嚟就唔嚟」。此時辯方指已屆午飯時間,案件遂押後至下午繼續。
鄧智兆供稱,案發當日以上水軍裝巡邏小隊一隊指揮官身份到場調查,逗留約兩小時。他根據下屬滙報,加上事主表明會找律師處理,不用警方協助,認為事件不涉刑事成份,只屬土地糾紛,遂收隊離去。

被盤問時,鄧直言不認得次被告關炳良,亦不知當日誰人駕駛挖泥車。當辯方問到他是否警方「土地糾紛小組嘅阿頭」時,他尷尬地答「我並唔係咩阿頭」,警方亦無相關小組。

Danny Cheng: "I think he should not Po la"

鄧智兆於庭外表現輕鬆,又把玩手中智能手機。不過他卻等到散庭時才離開,更一度緊張追問案件主管是否要再到庭作供。其後,他從正門離開,並接受記者訪問。他指已非首次上庭作供,亦明白法庭程序,不會因為遭官斥責而影響心情。至於其身份會否為他帶來不便,他指:「我只係以警務人員身份出庭。」隨即登車離去。案件裁定表證成立,今日續審。"

沒有留言: